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章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第十八条已修改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