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已修改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