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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二条

已修改

外国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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