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二节 股份转让第一百四十五条已修改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一百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