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第一百一十一条已修改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一百一十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