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有效

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