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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有效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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