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章 人民法院的人员组成第四十五条有效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