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加强音像市场的管理,促进本省音像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根据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