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街道办事处指导居民委员会通过社区议事厅等形式,组织社区单位和居民等对涉及切身利益、关系社区发展的公共事务进行沟通和协商,共同解决社区治理问题。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