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第四章 城市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市城市环境和居住区环境整治标准,组织开展街巷环境、居住区(居民小区)、违法建设、地下空间、停车秩序整治,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