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第三章 公共服务第二十一条有效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区生活性服务业设施规划,引导市场主体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布局,协助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建设补齐便利店和早餐、蔬菜零售、便民维修、家政等服务网点,实现便民服务圈全覆盖。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