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化科研开发与推广、质量保障、社会化服务、扶持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