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标准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涉及农田基础条件整治方面的标准应当满足宜机化要求。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