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已修改其他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