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开发区应当依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用地标准等内容的审查。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