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编制总体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