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林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做好林木火灾的预防工作,建立护林防火组织,配齐防火设施,落实防火责任制。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