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第三章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十四条已废止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法规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