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三章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代表总名额依照《选举法》的规定重新确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24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