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粘土砖的监督管理,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