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环城林带建设保护办法第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绿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环城林带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管理工作。发改、财政、规划、住建、国土、水务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2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