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选举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7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