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