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已修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8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