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第七条已废止劳动者有权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应当支持用人单位的正当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