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