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转化实施第十五条已废止对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科技成果需要尽快推广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