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