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规定,推广市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非主要农作物、非主要林木品种未登记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