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1989年9月27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