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力和利益,保障县内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