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十四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处理涉及各民族特殊问题时,必须与各自的代表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妥善解决。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