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章 社会化服务第三十条已废止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时,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统一调集农业机械投入抢险救灾活动;抢险救灾结束后,应当依据农业机械的使用和损失状况给予适当补偿。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