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服务第十五条已修改市客运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组织,负责对客运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管理,遵守本条例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