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已修改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8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