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已修改本条例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3月12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天津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