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设施管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液化石油气用户负责管理其使用的液化石油气气瓶和燃气器具。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