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计量管理条例/第六章 企业、事业单位的计量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进行计量器具的校准,保证量值溯源的有效。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