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对本市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