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章 公路规划建设管理第十八条已修改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进行设计、施工。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竣工项目,公路管理部门或者项目建设单位不予接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