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六章 海域使用金第三十七条已修改经营性临时使用海域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