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辖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市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发布的经营资格审核、内容登记和监督指导。规划、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园林、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