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八条已修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8月2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