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对在草原管理、保护、建设、合理利用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