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五章 消防组织和灭火救援第二十六条已修改火灾发生后,供水、供电、供气、气象、测绘、通信、交通、环保等有关单位,应当服从火灾现场总指挥的调度,及时、无偿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可能影响公共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的信息资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拒绝、推诿、拖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保守有关信息资料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