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对提请的任免案进行初步审查,向主任会议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选举委员会在审查过程中,可向有关部门了解被提名人的情况。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