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坚持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