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本市气象工作应当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和资源气象的发展方向,为首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以及重大活动提供气象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