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有效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